研究生教育

研究生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研究生工作 > 正文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年10月16日 14:42:22 发表部门: 点击次数:

2018级、2019级全体非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研院字〔20059号)、《吉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校研院字〔20058号)、《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暂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教技厅函〔2018110号)相关精神,现将20192020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开展二、三年级非在职研究生20192020学年思想总结鉴定、学年评奖评优工作:

1.评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评选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此次评奖时间范围为2019-2020学年,2020级本硕博、硕博学生可按照硕士身份在硕士培养单位申报,其他2020级博士不具备申报资格)。

二、评选条件

 学院严格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组织评选,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关评选细则,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1)具体条件请参见《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暂行)》(附件1);

2)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下同),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

 2.优秀研究生

1)具体条件请参见《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暂行)》(附件1);

2)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6%

3.优秀研究生干部

1)具体条件请参见《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暂行)》(附件1);

2)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

三、有关要求

1. 本次评奖评优奖学金的论文成果必须公开(包含online状态)发表,且发表日期应为201992日至2020831日(二年级研究生)和201992日至20201015日(三年级研究生),同一成果不得重复使用。作者排序按自然署名顺序。国家发明专利以取得专利授权证书为准。

 2.评选结果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生效后在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奖励项目审核。

四、时间安排及申报办法

1.10191630前,登陆https://oep.jlu.edu.cn/papers(如登陆后显示非成果发表申请界面,注销后登陆https://oep.jlu.edu.cn/papers.list.php),使用学生校内邮箱及密码登陆系统,点击“编辑2019-2020申请书”,录入本人本年度综合测评内容,并将以下材料交到唐敖庆楼D324

1)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德育考核”自评表》(附件2),需本人签字;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德育考核”导师测评表》(附件3)(导师自行信封密封后学生提交),需导师签字;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人登记表》为学院综合测评系统(oep.jlu.edu.cn生成的pdf文件,打印后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需本人及导师签字。

学术论文需提供论文首页及检索页、专利需提供授权证书复印件;竞赛获奖项需提供获奖证书、电子版照片等佐证材料,学术会议请提供会议邀请函、论文集首页、目录页等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中作者、发表时间、第一完成单位信息请显著标记并导师签字确认。

2)优秀研究生:

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自上而下顺次排序,不再单独收取材料。

3)优秀研究生干部: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人登记表》为学院综合测评系统(oep.jlu.edu.cn)系统生成的pdf文件,打印后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需本人及导师签字。

2.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申报、填表、上交,系统综合计算分数,未在学院综合测评系统(oep.jlu.edu.cn)申请的,逾期不再受理。评选结果公示三天,获奖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gim.jlu.edu.cn)中“奖励项目申请”栏申报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公示期后,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经研究生工作部审核、财务处欠费筛查后予以公示。

 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1020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01015

 

关闭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