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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寒假期间研究生管理办法

时间:2020年12月31日 13:58:46 发表部门: 点击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元旦和寒假放假的通知》《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及寒假期间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该管理办法。

一、全院师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树立底线思维,时刻绷紧防控之弦,不折不扣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坚决筑牢校园疫情防线。

二、按照“错峰离校”原则,对于已经结课并且无科研任务的研究生原则上可办理离校手续,应将个人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寒假期间遵守《吉林大学师生寒假期间疫情防控指引》相关要求,春季开学返校疫情防控要求另行制定。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前未经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不允许提前返校。如有特殊情况,要由研究生提出申请,经导师、学院审批同意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和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政府部门、学校相关政策及时调整,春季开学返校疫情防控要求另行制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严格执行“非必须不留校”的原则,如无重要且必须的科研活动须离校。继续实行“谁签字谁批复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导师责任制。导师须为学生提供必须的防疫物资及实验条件,监督、指导研究生开展相关工作、落实防疫相关要求,掌握研究生动向,督促研究生按时进行每日“一测温、一点名”。

四、如确有重要且必须的科研活动需要延期(2020118日后)离校的研究生,由研究生与家长协商同意后,自愿向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批准后,根据学校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研究生寒假离校备案表》,上报学校审批备案,男生2人以上、女生3人以上进行合寝,应尽量缩短留校时间。研究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认真执行学校防疫的相关规定,如未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及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立即勒令离校,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如确有重要且必须的科研活动,需寒假期间一直留校的研究生,参考延期离校研究生办理相关手续及管理要求,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留校。

六、寒假期间全体研究生仍需执行每日“一测温、一点名”,未打卡的研究生需及时汇报说明原因,对于不遵守规定的研究生依据《吉林大学常态化疫情防控时期学生行为规范及违纪处理办法》给予批评、警告或通报。

七、如研究生出现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症状,应及时就诊,如有与疫情防控有关情况,应及时填报健康系统,并及时联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如无及特殊情况,研究生不得前往境外、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地区。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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