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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博士学位申请者创新成果基本要求

时间:2022年08月24日 11:01:47 发表部门: 点击次数: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科研成果的创新性水平应达到其研究工作在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主要体现在提出了新理论、发现了新现象、运用了新方法或新思路、开拓了新领域、发明了新技术、攻克了关键工程技术问题、取得了创新性研究成果等方面。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取得以下要求的创新成果作为其科研成果创新性水平的评价参考。

一、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其创新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进行创新性水平的认定:

1. 发表中科院区以上(含区)学术论文1篇;

2. 发表中科院区学术论文2篇;

3. 发表中科院区学术论文3篇;

4. 1项授权发明专利省部级科研奖项(二等及以上)或成果转化(须认定),可替代1篇被SCI检索的四区学术论文;

5. 电路与系统专业:2篇EI检索的论文可替代1篇学科领域四区学术论文。


二、本硕博研究生和直博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其学术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本硕博研究生在博士期间须同时达到相关专业博士毕业标准:

1. 发表中科院区以上(含区)学术论文2篇;

2. 发表中科院区学术论文3篇;

3. 发表中科院区学术论文5篇;

4. 1项授权发明专利1项国家级科研奖项可替代1篇被SCI检索的四区学术论文;

5. 电路与系统专业:2篇EI检索的论文可替代1篇学科领域四区学术论文。

三、博士研究生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须经导师同意,其创新成果须达到本类型博士毕业标准2倍。

四、科研成果要求及折算规则

1.论文分区以中科院分区为标准,分区以论文发表时间为准。

2.申请者只能有1项授权发明专利省部级科研奖项(二等及以上)或成果转化(须认定)用于毕业成果申请。

3.电路与系统专业:申请者只能用2篇EI检索论文于毕业成果申请;5种本学科领域公认的优秀三区学术论文可认定为二区学术论文,它们是:

a. IEEE TRANSACTIONS ON INSTRUMENTATION AND MEASUREMENTIF:2.794/3区;  

b. IEEE  GEOSCIENCE AND REMOTE SENSING LETTERSIF:2.892/3区;

c. IEEE MICROWAVE AND WIRELESS COMPONENTS LETTERSIF:2.169/3区;  

d. IEEE SIGNAL PROCESSING LETTERSIF:2.813/3区;

e. IEEE TRANSACTIONS ON INDUSTRY APPLICATIONSIF:2.743/3区;

4.被EI检索的学术论文仅限于发表在我校科学技术处认可的EI核心源刊。

5.科研成果折算规则:

1篇一区学术论文相当于1.5篇二区学术论文,1篇二区学术论文相当于1.5篇三区学术论文,1篇三区学术论文相当于1.5篇四区学术论文。

五、其它要求

1.学位申请者取得的创新成果应与学位论文、学科方向、专业研究领域高度相关;署名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导教师之外的第一作者(如有N位共同一作按1/N计算),所有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均应为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或集成光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2.与国外联合培养研究生进行学位申请时其署名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导教师之外的第一作者(如有N位共同一作按1/N计算),成果的署名单位中应包含吉林大学(可不为第一署名单位);

3.发表的学术论文应是正式刊出或以网上数据库检索到全文为准,录用通知不予认可。

六、对未达到上述创新成果基本要求的博士研究生,若指导教师认定其创新性水平达到授予学位要求的,也可以将能够体现其创新性水平的代表性成果提交至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并以现场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创新性水平的认定。经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其答辩申请的(同意票数需达到全体委员数的2/3及以上),论文评审份数增加至5份。若其学位论文评审未通过或获得学位后论文抽检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则其指导教师三年内不能再推荐未达到创新成果基本要求的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

对涉密人员的涉密研究成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本创新成果要求自2021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2020年及之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达到本创新成果基本要求或原学术成果要求都可以申请进行创新性水平的认定。

九、学科学位评定分委会负责对博士学位申请人创新成果要求进行解释。如在博士学位申请中有异议,可向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书面材料,由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仲裁。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学位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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