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我院研究生提高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做好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研究生,本次评定的申请人为我校2021年在籍研究生以及2020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含留学生。
参评比例
一等、二等和三等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的奖励比例分别占2021年在籍研究生以及2020年毕业的研究生的3%,5%和8%。
奖励标准
一等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二等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1万元,三等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0.5万元。
基本要求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学习成绩优秀,学术业绩突出等。
5. 考核要充分考虑课题组、导师和同学的意见,严格考核研究生在思想品德、行为规范以及在学术道德、科研态度、团队意识、科研实践等方面的日常表现。
6. 研究生在学术业绩成果产生的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未注册的;
(2)保留学籍的;
(3)受纪律处分的;
(4)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5)在科研工作或实验中造成重大损失的;
(6)有损学校荣誉的。
五、成果要求
1. 本次学术业绩奖学金参评成果必须为正式出版或授权,且出版或授权日期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
2. 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吉林大学; 成果的申请人须为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以外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均为研究生的,申请人为自然排序第一的作者;
3. 在(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产生的学术业绩成果,按照硕士研究生(用硕士学号)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后的成果,按照博士研究生(用博士学号)身份申请。
具体要求见附件1:《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细则》
六、时间安排及申报办法
1. 9月24 日-10月1日16:00前完成系统申请和证明材料上传,并且完成导师审核,10月3日系统关闭,学术业绩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jlupy.jlu.edu.cn。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必须先看流程再填报。
2.10月1 日16:00前,将参评成果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提供首页、检索页,并标出:学号,姓名,出版时间,第一作者,第一单位,刊物名称(全称)、分区)经导师签字(可以为电子签名),PDF版上传到学术业绩奖学金管理系统。
10月3日16:00前提交PPT,命名“学号+姓名”。要求3分钟之内,陈述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发表的学术论文、授权的发明专利、个人获奖情况,以及研究工作对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的贡献等。
提示:PPT发送至liuxiaoyun_2014@jlu.edu.cn,文件夹命名“学号+姓名+学术业绩奖学金”。
4. 10月3日16:00提交《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系统填报、导师审核后可以打印此表,导师签字,纸版提交到研究生办公室唐敖庆D324,可委托组内同学提交。
联系人:刘晓云 联系电话:85168416 13324307620
附件:1中科院分区(2021年)
2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管理系统说明
3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细则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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