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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及提交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5:47:17 发表部门: 点击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凡拟于2025年招收研究生的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包括兼职)均须参加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

    一、免审对象

    学院导师招生资格审查免审对象与学校一致,符合要求人员即可免审,即:

    (1)“唐匡学者”领军教授A类及以上岗位人才(见附件5);

    (2)五年连续通过招生资格审核且学位论文盲审结果未出现C和D(获学位研究生不少于2人)的申请教师(填附件6);

    (3)达到育人成效审核条件或学术业绩审核条件的申报教师均可通过招生资格审核(填附件7);

    (4)由学校人才办单独拨付2025年博士招生指标的准长聘导师。

    *免审导师亦须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出相关招生类别申请并提交,不用提交成果证明材料。

    通过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的人员,请同时申请招收硕士研究生。

    二、具体操作要求

    1.时间范围:所填报的科研成果及科研项目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系统填写:请计划在2025年招收研究生的导师在2024年5月16日至5月29日期间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s://yjs.jlu.edu.cn,登陆账号为导师本人的邮箱账号)填报相关信息,外网登录需使用VPN。操作详见附件4,填报完成并“提交申请”,同时提交本人在系统中新填报的成果证明材料。

进入系统后审核本人的基本信息,如信息不全须补齐,如有变动本人不能修改可联系研办在管理系统中进行修改。

招生类别包括:学术博士、专业博士、学术硕士、专业硕士,需分别提出招生申请,即在系统内按本人招生层次和招生专业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下方的招生信息,同时在“提交申请”处分别提出申请(导师在系统中申请的专业,即为招生专业,后续不予修改)。

    3.特别提醒:

    (1)专业学位博士招生专业“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和“集成电路工程”,由导师依据个人研究方向自选,未选择则不予招生。具有2个保障性指标的导师,可以同时选择在学博和专博招生;其他导师原则上只能选择在学博或专博一个类别中招生。

    (2)专业学位硕士招生专业“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和“集成电路工程”,由导师依据个人研究方向自选,未选择则不予招生。

    三、科研成果

    新填科研成果需提交证明材料,系统已审核并通过的科研成果不用提交证明材料。分区以查询中科院分区及影响因子为准,就高不就低,各位老师在填报时请自行查询。

成果证明材料包括:

    (1)打印“资格审查表(草稿)”且放在所有材料首页;

    (2)论文:论文首页、检索页,检索页附在首页后,同时按照“资格审查表(草稿)”中文章成果序号标注并排列;

    (3)专利:填写专利信息时注明专利授权号,并提供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按照表格中成果序号排列并标注)。

    四、科研项目

    已审查过的科研项目锁定不能修改,导师可根据项目三年实际到款额在纸版审核表相关项目金额后面标注,科研办核对无误后再行在系统修改。

    如款项没达到审核要求将联系本人确认,如已符合标准将默认为合格。

    新填项目中,科研院项目到款不用提供证明材料,其他项目到款——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实验室自主课题、先进技术项目、博士后项目,需提供财务系统的到账证明(可以是财务到款截图)。

    校内项目不予计算。

    请导师于5月28日前提交相关证明附件和证明材料至研办D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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