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乾元半导体奖学金”的评选流程、明确评选标准,应设奖单位要求,特制定本评选办法补充条款。
第一条 本奖学金原则上以非毕业年级研究生为主要评选对象,以确保获奖学生有充分时间参与后续相关活动(如企业实习、交流等)。
第二条 本奖学金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但不限于:
(1)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经历;
(2) 团队协作与领导能力;
(3) 创新意识与社会责任感;
(4) 学科交叉应用潜力;
(5) 有到设奖单位就业意愿者优先考虑。
第三条 获奖候选人需按照设奖单位要求,在本学期内(或资助方指定时间内)前往资助企业山东乾元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实地实习,具体时间由企业与学生协商确定。
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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