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考生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和创新精神、科研能力、专业潜质、综合素质等为选拔依据,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博士招生“申请审核制”是博士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采取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的模式,以学院管理为主。
2、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申请审核制”的选拔和实施,组建“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审核专家组”,组织考生报名和审核,落实“申请审核制”录取的相关工作。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招生“申请审核制”领导小组:
组 长:孙洪波
副组长:张大明
成 员:康博南 张宝林 郭树旭 吕清华 矫 鸥
三、参加“申请审核制”的导师资格
具有博士招生资格且同时具有博士招生名额的博士生导师。
四、考生报名条件
1、基本要求
符合《吉林大学年度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要求的博士生报考条件,学生入学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外语水平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国家六级英语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英语考试成绩达到550分;
2)新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
4)新GRE成绩达到260分;
5)在英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做到熟练运用,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3、学术成果要求
1)物理电子学:已发表SCI 论文1篇(含1篇)以上;
2)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已发表SCI论文1篇(含1篇)以上;
3)电路与系统:已发表SCI或EI期刊论文1篇(含1篇)以上,会议文章不计算在内。
五、选拔程序
1、凡申请参加吉林大学“申请审核制”的考生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1)《报考吉林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出具的推荐信;
4)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2、资格审核
学院成立有五名以上相关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资格审核标准由招生单位制定),成绩在60分以上的可以获得审核资格。对按成绩择优确定的入围考生名单,须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
入围考生名单被核准后,随时并同时在“吉林大学招生网”(网站地址为:http://zsb.jlu.edu.cn/)和学院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
3、综合审核
学院组成由五名以上博士生导师参加的“综合审核专家组”。“综合审核专家组”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审核,审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审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内容和审核形式由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面试时间不少于每生30分钟。
4、拟录取审核
在招生计划额度内,上报“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同时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和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六、培养方式
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为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学生档案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
七、其他
1、“申请审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普通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2、报名参加“申请审核制”的考生如果未通过初审或综合审核,可申请转为按照“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3、本实施细则由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招生“申请审核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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