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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19级新生辅导员助理的通知

时间:2019年06月04日 09:04:22 发表部门: 点击次数: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完善学生工作体系,为2019级新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服务,引导新入学同学更快适应大学生活,学院将继续从2017级、2018级同学中选聘一批新生班级辅导员助理。选聘工作的相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资格要求

1、为本学院2017级、2018级本科生,未担任过辅导员助理;

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品行,工作勤勉,积极主动,作风朴实,认真负责;

3、有较强的责任心,热爱学生工作;

4、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抗压能力等,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学习成绩良好,在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前40%,且已修课程均已通过;

6、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身体状况良好;

7、学生党员和有学生干部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工作职责

1、向辅导员按时反馈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及时汇报学生的突发事件,积极协助辅导员解决问题;

2、协助辅导员老师做好本班级学生的日常管理及学生事务处理的有关工作;

3、负责组织策划本班级学生活动的开展,掌握本班同学的基本信息;

4、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学习观念,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合理规划学习生涯;

5、完成辅导员和学院其他老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辅导员助理的考核工作

学期末对辅导员助理进行一次考核,考核采取本人自述及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形式,考核中要注重其工作的实绩,尤其是在平时的工作表现。考核领导小组由本学院学生工作领导领导、相关辅导员老师组成。对于出现工作重大失误、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及本学期考核不合格的辅导员助理要取消其资格。

四、报名程序

1、公开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于201965日(周三)上午10:00前交到唐敖庆D337学生工作办公室;

2、资格审查。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笔试;

3、笔试考核。201865日(周三)中午12:00于理化楼第一教室进行笔试,时间为1个小时;

4、面试考核。另行通知;

5、公示。对辅导员助理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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