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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德树人”先进个人系列评选活动

时间:2019年12月16日 17:23:3 发表部门: 点击次数: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初心和使命体现在立德树人上,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全院教职工在新时代学校“双一流”建设中自觉弘扬践行爱国奋斗精神,我院定于2019年12月开展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德树人”先进个人系列评选活动。

系列一:“两优一先”评选

为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和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担当、接续奋斗,学院党委决定对2018-2019年度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进行表彰。

一、评选表彰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党员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从事学院党务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包括学院党委委员、各党支部支委等(不包含学院领导班子成员)。

  3.先进党支部的评选范围为全院党支部。

  4.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

二、基本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具体条件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2.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认真学习,带头实践,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3.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集体利益;事迹突出,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具体条件

1.满足“优秀共产党员”全部条件;

2.党务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党务工作;

3.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教师中反映良好。

(三)“先进党支部”评选具体条件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学院发展、服务师生和维护校园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用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赢得党员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三、评选限额

 优秀共产党员5人,优秀党务工作者2人,优秀党支部1个。

四、评选表彰步骤

  (一)提名评选(12月18日下班前)。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提名,每个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人、优秀党务工作中至多1人(支部书记为自然候选人人选)。

(二)意见反馈(12月20日下班前)。在服务对象中开展对各类表彰对象的意见征集,广泛听取意见。

(三)表彰宣传(12月底前)在资格审查和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学院评审小组确定拟表彰对象后,学院党委将对拟表彰和推荐的个人、党支部进行考察,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对相关人员、支部进行表彰,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


系列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评选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学院党委拟对2018-2019年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予以表彰。

一、评选表彰范围

  本院研究生导师、全责班主任、党政干部、研究生管理人员、辅导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优良的政治思想品质,作风正派,群众威望高;

2.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熟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业务,善于做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指导学生、凝聚人心、繁荣文化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积极组织、参与学院党委开展的教职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活动,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积极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在上一年度内公开发表过思想政治教育论文(须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的优先。

三、评选限额

  优秀导师2名,优秀班主任2人,先进个人2人。

四、评选表彰步骤

  (一)提名评选(12月18日下班前)。由研究生办公室提名优秀导师候选人5人,教务办公室提名优秀班主任候选人5人,党委办公室提名先进个人候选人4人。

(二)意见反馈(12月20日下班前)。在服务对象中开展对各类表彰对象的意见征集,广泛听取意见。

(三)表彰宣传(12月底前)在资格审查和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学院评审小组确定拟表彰对象后,学院党委将对拟表彰和推荐的个人进行考察,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对相关人员、支部进行表彰,并对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系列三: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评选表彰范围:

在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二、具体条件

1.注重培养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2.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工作量达到本单位平均工作量。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要有3年以上的教学、指导实习、实验经历,师德标兵候选人要有10年以上教学、指导实习、实验经历。年龄在40岁以下的师德先进个人,在科研创新、教学实践、服务社会、文化传承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可破格参加师德标兵的评选;

3.本科生辅导员系列的师德先进个人需曾获吉林大学优秀辅导员,师德标兵需曾获吉林大学十佳辅导员;

4.已当选往届师德先进个人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但可参加师德标兵的评选;已当选往届师德标兵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三、评选限额:

师德先进个人5人,其中年龄在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原则上获奖比率不低于20%。在师德先进个人中评选出师德标兵1人

四、评选表彰步骤

    (一)提名评选(12月18日下班前)。各党支部组织全体教师进行提名,每个支部推荐1人。

(二)意见反馈(12月20日下班前)。在服务对象中开展对各类表彰对象的意见征集,广泛听取意见。

(三)表彰宣传(12月底前)在资格审查和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学院评审小组确定拟表彰对象后,学院党委将对拟表彰和推荐的个人进行考察,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对相关人员进行表彰。


  联 系 人:孙瑜

  联系电话:85168203

  电子信箱:sunyu2009@jlu.edu.cn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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