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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十佳研究生评选办法

时间:2020年11月19日 16:43:37 发表部门: 点击次数:

为表彰先进,促进学风建设,吸引高素质和发展潜力强的优质生源,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设立“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十佳研究生”荣誉称号(简称“院十佳研究生”),结合《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教技厅函〔2018110号)文件精神,学院制定如下办法:

一、奖励人数

奖励优秀博士研究生10名,优秀硕士研究生10名。

二、奖励标准

优秀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0元;优秀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8000元。

三、基本条件

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全脱产学习)均有资格申请 (延期答辩者除外)

具体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5、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在评奖学年有以下情况的不具备参评资格: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未注册的;学期考核不合格的;保留学籍的;受纪律处分仍在处分期的。获奖后发现评审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

五、申报要求

1、(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博士一年级入学当年可以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十佳硕士研究生评选)。

2、学术成果的评价打破简单量化评价方式,破除“五唯”评价的相关要求,以质量、贡献、影响为导向,完善优化评价体系,成果以质量为先,兼顾数量,成果截止时间为2020930日。

3、每名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期间仅能各获得一次“院十佳研究生”荣誉称号。

4、获得2020年度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参评2020年度“院十佳研究生”荣誉称号。

5、获得往年国家奖学金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参评2020年度“十佳研究生”荣誉称号时成果不重复使用。

6、获得2020年度“院十佳研究生”荣誉称号的研究生,不影响参评学校、学院其他类别的评奖评优项目。

六、材料提交

符合参评条件的申请人于112316:00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提交到D324(签名部分必须手写签名,导师代签需备注“XX代签”),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dzyjs@jlu.edu.cn(邮件和各个文件命名均为“2020院十佳+学号+姓名”)。

提交材料如下:

1.《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人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和word电子版)

2.相关证明材料(pdf电子版,不得超过2M

按照附件1中列举顺序排序,科研成果为署名第一作者或除系统导师外第一作者的成果,需要提供首页和检索页,首页标注参评人中文名和online时间,导师签字确认,成果截止时间为2020930日。

3.《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德育考核”评价表》(纸质版)(附件2

注:成果分区参考附件4,已经提交过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的同学,申报院十佳只需要提交材料1(纸质版和word电子版),其它不需要重复提交。

七、评选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十佳研究生”评审参考《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暂定)》(附件3),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会评或函评的方式进行评审,确定“院十佳研究生”获奖名单。

八、公示及奖励

“院十佳研究生”获奖名单在学院主页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后,学院将对获奖研究生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学金。

九、其它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十佳研究生”评选委员会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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