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院内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新时代党员”“创先争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12月05日 20:06:21 发表部门: 点击次数: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和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担当、接续奋斗,学院党委决定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际,对2016-2017年度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进行表彰。

一、评选表彰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党员组织关系在吉林大学的学院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从事学院党务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包括学院党委委员、各党支部支委、党务秘书等(不包含学院领导班子成员)。

  3.先进党支部的评选范围为全院党支部。

  4.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

二、基本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具体条件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2.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认真学习,带头实践,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3.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集体利益;事迹突出,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具体条件

1.满足“优秀共产党员”全部条件;

2.党务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党务工作;

3.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教师中反映良好。

(三)“先进党支部”评选具体条件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学院发展、服务师生和维护校园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用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赢得党员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三、评选限额

  优秀共产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人,优秀党支部1个。

四、评选表彰步骤

  (一)提名评选(12月8日下班前)。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提名,每个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人、优秀党务工作中至多1人(支部书记为自然候选人人选)。在汇总全体党员对各类表彰对象提名意见,并在资格审查无异议的基础上,集体评选确定拟表彰对象和向学院推荐对象。

  (二)考察公示(12月15日前)。学院党委将对拟表彰和推荐的个人、党支部进行考察,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对相关人员进行表彰。

 

  联 系 人:孙瑜

  联系电话:85168413

  电子信箱:sunyu2009@jlu.edu.cn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2017年12月6日


关闭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