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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开展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常态化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6:12:40 发表部门: 点击次数:

为落实《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吉发〔2022〕18号)(以下简称《人才政策3.0版》)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我院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从未参加过人才政策分类定级并符合人才政策3.0版人才分类认定参考标准的人才(附件1);

(二)按照人才政策“18条”政策、人才政策2.0版,已经通过人才分类定级的人才,直接按原层次等级纳入人才政策3.0版人才管理,无需重复评定。已评定人才,原则上三年内不再受理申报。确属在通过认定后再次取得重大业绩突破或突出贡献的,需由中层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详细阐释申报人成果重要性,我办按程序审核确认后,申报人方可提交系统再次申报;

(三)柔性引进人才。柔性引进人才需每年在吉工作不少于4个月,不受国籍、户籍限制。

二、申报人员条件

申请人才分类评定的高层次人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能坚持从事创新创业创造工作;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研作风;有较强创新创业创造能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申报人员因违纪违规受到党纪行政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5.申报A类人才不受年龄限制,申报B、C、D类人才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E类人才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能力业绩特别突出或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申报方式,申请人员登录指定手机移动端或电脑端申报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后在线申报(附件2)。

(一)申报流程

线上申报。申报人通过“人才分类工作网络申报平台”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信息并提交相应材料。

申报电脑端:https://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

移动端:

https://oa.jlu.edu.cn/defaultroot/upload/html/20230908165938539001.jpg

申报人应仔细填报个人信息和业绩贡献信息、创新创业成果(500字以内,主要是2018年以来的创新业绩贡献)及能够证明个人基本信息和申报业绩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二)材料报送

1.人才申报批次以月度为计算单位,每月1日0时到当月18日24时之前,申报人向学院人事人才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每年12月1日0时-次年2月18日24时合并为一批次申报。有子女入学需求的人才,务必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8日前完成申报;

2.申报人员参与人才分类定级评定须经学院同意,学院各相关办公室负责审核申报人业绩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确保信息无误、业绩成果真实有效;

3.在站博士后可正常申报人才分类定级,无需排序。

4.申报人员类别层次,如达不到申报级别业绩水平时,不能向下调剂,建议根据自身条件慎重选择申报层次。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报人需将个人申报材料(系统生成的《人才分类定级评定一览表》、上传系统的所有佐证材料)打印成纸质版,提交学院审核(其中,一览表A3纸打印,申报人在最后空白处签字);同时提交电子版(佐证材料电子版需汇总扫描成一个PDF文件);请保证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一致。

②填写《人才政策3.0分类定级相关信息汇总表》(附件5),提交电子版,注意“主要业绩成果”一栏,要按照模板格式填写。其中,申请晋级人员自首次认定以来所取得的最新业绩与成果在汇总表中【主要业绩成果】一栏进行说明,并标注【新增业绩】。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请报送至电子楼D333;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每位申报人材料以“姓名+晋升定级/首次认定”方式命名。


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人如与学校签订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的,须在系统内上传在职证明。

    2.申报人首次申报时使用的业绩无时间限制,但申请晋级业绩要求为首次定级之后的最新业绩。

    3.每月申报系统都会更新,各位老师在选择申报通知时务必选择当月的通知,若选择错误将无法提交,学校也无法审核。(例如:9月填写系统未来得及提交,10月重新申报时必须选择10月的申报通知重新填写,之前填写的无法提交了)



联系方式:梅笑冬  85168349

邮    箱:meixd@jlu.edu.cn


  附件:
  1.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参考标准(试行)
  2.人才分类定级在线申报操作手册(个人申报)
  3.《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的通知
  4.《中层单位人才分类定级推荐报告》
  5.《人才政策3.0分类定级相关信息统计表》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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