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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有关本科生考试及成绩认定的管理办法(暂行)

时间:2020年08月31日 15:37:20 发表部门: 点击次数:

根据学院在学生考试管理和成绩管理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结合学校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学院的实际情况,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充分研讨,特制定《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有关本科生考试及成绩认定的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 学生必须完成网上选课后才能参加课程考核,学生只能参加自己已选的课程考核。无论什么原因,学生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完成选课,就不能参加课程考核,只能同低年级同学一起选课后再参加该课程考核。

二、 学生如不能参加课程考试,必须在课程考试前办理缓考手续。如因急病来不及事先提出申请者,必须在本门课程考试结束的次日内凭诊断证明和相关证明人的证明补办缓考手续,逾期不办理缓考或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缺考的,按旷考处理,该门课程考试成绩记为“0”分。

三、 缓考成绩按正常期末考试成绩记载,平时成绩由该课程的原任教师提供,记入总成绩。公共选修课不能申请缓考,只能重修或补修。

四、 对于正常办理缓考手续的同学,学院不单独组织缓考,缓考学生需要同低年级同学参加考试或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大学一年级、二年级和三年级办理缓考的学生不能和重修班学生一起考试(公共课除外),大学四年级上学期办理缓考的学生可以在大学四年级下学期参加重修考试。

五、 参加重修课的学生如果办理了缓考,可参加以后相应科目的低年级考试或重修班的考试。

六、 选重修班课程的学生必须按时出勤听课,未经请假缺课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的重修生不允许参加重修班的期末考试。

七、 考场突发疾病、不能继续考试的学生,考试成绩仍然以所答试卷成绩为准。

八、 考场违纪的学生,考试成绩记为“0”分。

九、 课程考核合格已经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学生希望获得更好的成绩,可以选课重修(刷分)。刷分选课的大一、大二、大三本科生每人每学期限选两门,其中,学院开设专业课一门,公共中心开设的课程一门(军事训练、大学英语、体育课程不能刷分),或两门都是学院开设的专业课;刷分选课的大四本科生每人每学期限选三门,其中,学院开设专业课两门,公共中心开设课程一门(军事训练、大学英语、体育课程不能刷分),或三门都是学院开设的专业课。

十、 对于刷分学生的考核要求与初次选课的学生要求完全一样,如果擅自不参加课程考核,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0”分。刷分学生不能参加重修班的学习及期末考试(公共课除外)。

十一、 期中考试请假的学生,其总评成绩将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决定,默认期中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相同。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缺席期中考试的学生,期中考试成绩记为“0”分。重修和缓考学生可以不参加期中考试。

十二、 转专业学生、公派交流学生以及降级学生,如果满足课程认定和置换要求的,需要到学院教务办填写《吉林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课程认定、置换申请表》,进行成绩置换。

十三、 对于不同专业的课程,如果课程名称或课程内容一致,学生可以跨专业选课,相应的成绩和学分可以置换。

十四、 对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学生,可在新学期开学第二周到学院教务办填写《吉林大学考核成绩复查、修改登记表》,过期不予受理。

以上规定由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由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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