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20】17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并公布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细则如下:
1. 只有满足吉林大学关于推免生的遴选条件和成绩排名要求的学生才具有推免生资格。
2. 推免生成绩排名是指截止至第三学年结束时的成绩排名。成绩排名是指《培养方案》要求的前三学年开设的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名。参与排名的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补考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由于受到疫情影响,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和学院的实际情况,《军事教育(军事训练)》、《大学英语I》、《大学英语(语言能力提高)》、《体育课》、《嵌入式系统实验》、《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实验A》、《高频电子技术实验A》、《半导体物理实验》、《光电子学与光电器件实验》、《半导体材料试验》、《医学仪器实验》、《科研基础训练A》、《信息光电子学导论》不计入成绩排名。
3. 学院按照专业分配推免生名额。每个专业按照申报推免生的学生的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进行推荐。
4. 学校分配给学院的所有推免生名额中,校级试验班名额、重点学科名额、重点实验室名额、“直博生”名额、“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名额(简称国防名额)不按专业分配,扣除上述名额之外的其余名额原则上按照各专业人数占待分配专业的总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计算公式如下:
某专业的分配名额 =(总名额 - 试验班名额 - 重点实验室名额 - 重点学科名额 - 直博生名额 - 国防名额 )× 该专业人数÷(微电专业人数+电科专业人数+电信专业人数+电工专业人数+生医专业人数)
*注:上述专业人数是指推免生所在年级实时的各专业人数。
5. 重点学科名额、重点实验室名额主要用于学院的学科发展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由学院统筹分配。通过上述名额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必须留在学院(或集成光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攻读研究生学位。
6. 校级试验班是为了学科建设和拔尖人才培养而特别开设的,坚持采用本硕贯通式培养模式。因此,学院的理科试验班(电子科学与技术)原则上应有一定比例的推免生需要留在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相应名额的计算公式如下(采用四舍五入取整数计算):
理科试验班(电子科学与技术)需要留在学院攻读研究生名额 = 试验班总名额×{ 1 -(总名额 - 试验班名额 - 重点实验室名额 - 重点学科名额 - 直博生名额)÷(除理科试验班(电子科学与技术)以外的其他专业总名额)}
7. 学院按照各专业除直博生名额之外的推免名额的150%确定考核人选,并组织专家对考核人选进行考核。经过考核后如果有剩余名额,将把剩余名额交还学校。
8. 为了一流学科建设,学院将向学校争取更多推免生名额,学院额外争取到的推免生名额将由学院统筹分配。通过学院额外争取到的名额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必须留在学院(或集成光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攻读研究生学位。
9. 已经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须与学院签订不允许参加研究生统考、就业或自行联系出国等协议。须留在学院(或集成光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也要与学院签订相关协议。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协议和承诺,否则,学院和学校的相关部门不会为其出具相关材料或办理相关手续,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0. 其它未尽事宜将由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解决。本细则由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并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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