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21〕30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的实际情况,现将学院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细则公布如下:
1. 只有满足吉林大学关于推免生的推荐条件的学生才具有推免生资格。
2. 推免生的成绩是由学院前三学年《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和素质类项目(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科研成果、参加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加分成绩构成。要求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必须通过,且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常规推荐、“直博生”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要求平均学分绩点(GPA)2.5及以上;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要求平均学分绩点(GPA)2.3及以上。
(2)申请常规推荐、“直博生”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1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2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3)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加分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补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排名。
(4)校际交流学生的推免成绩必须经教务处进行相应学分认定,且应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总学分的95%,其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课程门数计算。
(5)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雅思6.0及以上、日语N2及以上、俄语ТРКИ-2及以上)。
3. 综合排名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素质类项目加分成绩组成。学业成绩是指《培养方案》要求的前三学年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平均学分绩点(GPA),大学英语课程中仅英语II、III、IV计入综合排名,军事教育、体育课不计入综合排名。素质类项目加分成绩按照学院制定、教务处审定的加分标准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素质项目进行审核鉴定后确认加分分值(折算成GPA),具体加分标准详见附件1。学院所有应届毕业学生均须参加本专业的综合排名,综合排名相同的学生,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名。计算综合排名后,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4. 常规推荐的学生综合排名成绩以本专业前25%的学生的最低学业成绩为选拔线,在计算素质类项目加分后,推免成绩达到选拔线及以上的学生具备推免资格;“直博生”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综合排名要求与常规推荐的排名要求相同。“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综合排名要求由学校团委决定。
5.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只能申报常规推荐、“直博生”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其中一项,不可兼报。
6. 学院按照专业分配推免生名额。每个专业按照申报推免生的学生的综合排名顺序择优推荐。
7. 学校分配给学院的所有推免生名额中,重点学科(或一流学科)名额、重点实验室名额、“直博生”名额、“专项推免补偿计划”名额(简称补偿名额)不按专业分配,扣除上述名额之外的其余名额原则上按照各专业人数占推免生所在年级所有专业总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计算公式如下:
某专业的分配名额 =(总名额 - 重点实验室名额 - 重点学科(一流学科)名额 - 直博生名额 - 补偿名额 )× 该专业人数 ÷ 学院2018级全体学生人数
*注:上述专业人数是指学院2018级实时的各专业人数。
8. 重点学科(或一流学科)名额、重点实验室名额主要用于学院的学科发展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由学院统筹分配。通过上述名额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必须留在学院(或集成光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攻读研究生学位。
9. 学院按照各专业除直博生名额之外的推免名额的150%确定考核人选,并组织专家对考核人选进行考核。经过考核后如果有剩余名额,将把剩余名额交还学校。
10. 为了一流学科建设,学院将向学校争取更多推免生名额,学院额外争取到的推免生名额将由学院统筹分配。通过学院额外争取到的名额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必须留在学院(或集成光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攻读研究生学位。
已经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须与学院签订不允许参加研究生统考、就业或自行联系出国等协议。须留在学院(或集成光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也要与学院签订相关协议。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协议和承诺,否则,学校和学院的相关部门不会为其出具就业和出国相关材料或办理相关手续。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1. 学院已经成立了2018级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详见附件2)。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院推免工作程序,受理学院推免工作中的异议和申诉。
12. 本细则由2018级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并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将由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解决。
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8月17日
附件2: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2022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素质类项目加分标准
一、 加分原则:
1. 素质类项目加分包括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五个类别。属于同一类别的加分项目只计算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属于不同类别的加分项可以累积加分。但是某名同学最终计入综合排名的素质类加分成绩的GPA不超过0.4。
2. 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的加分政策和加分标准由学院制定并认定。体育竞赛、艺术竞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项目和类别的加分政策及加分标准原则上由学校相关部门统一制定并认定。
二、 加分标准:
由学院制定和认定的加分政策和加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类别 |
序号 |
加分政策 |
加分绩点 |
认定部门 |
||
科研成果 |
1 |
大创项目(注1) |
国家级结题优秀项目 |
第一负责人 |
0.2 |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
第二负责人 |
0.1 |
|||||
2 |
学术论文(本专业相关) |
学校科研院认定的ABCDE类期刊及其它SCI和EI检索论文 (注2) |
A类,唯一一作 |
0.4 |
||
B类,唯一一作 |
0.35 |
|||||
C类,唯一一作 |
0.3 |
|||||
D类,唯一一作 |
0.2 |
|||||
E类,唯一一作 |
0.15 |
|||||
F类,唯一一作 |
0.1 |
|||||
G类,唯一一作 |
0.05 |
|||||
EI检索论文,唯一一作 |
0.02 |
|||||
北大核心期刊论文,唯一一作 |
0.01 |
|||||
3 |
授权的知识产权(本专业相关) |
中国发明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0.1 |
||
竞赛 获奖 |
1 |
吉林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体系 (注3) |
各类学科竞赛荣获国家或国际级奖项的主力队员(前6人) |
A类:国家一等奖(金奖) |
0.4 |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
A类:国家二等奖(银奖) |
0.2 |
|||||
A类:国家三等奖(铜奖) |
0.1 |
|||||
B类:国家一等奖(金奖) |
0.2 |
|||||
B类:国家二等奖(银奖) |
0.1 |
|||||
B类:国家三等奖(铜奖) |
0.05 |
|||||
C类:国家一等奖(金奖) |
0.1 |
|||||
C类:国家二等奖(银奖) |
0.05 |
|||||
C类:国家三等奖(铜奖) |
0.02 |
说明:
(1)同类成果中不累计加分,取代表作的最高加分计入推免综合成绩;
(2)五大类别间的加分允许累加,但体育竞赛体系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GPA,其他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0.4GPA;
(3)加分后综合排名相同的学生,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名。
注1:大创项目执行期间更换第一或第二负责人的,不予认定加分。
注2:A类:Nature、Cell、Science(简称NCS);B类:NCS系列子刊;C类:一级学科顶刊;D类:中科院2019年升级版SCI一区论文;E类:中科院2019年升级版SCI二区论文;F类:中科院2019年升级版SCI三区论文;G类:中科院2019年升级版SCI四区论文;详询科研院或学院科研办公室。
注3:
(1) 学科竞赛的类别以学校教务处最新发布的《吉林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体系》为准,且必须为国家级或国际级赛事。
(2) 对于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F奖及以上对应于一等奖,M奖对应于二等奖,H奖对应于三等奖。
注4:推免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注5:授权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专利授权专利权人应为吉林大学。
附件2: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级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卢革宇
副组长 :张彤、陈占国
组 员 :孙长轮、孙瑜、董玮、沈亮、顾玲嘉、张永来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8月16日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级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推荐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蔡志刚
组 员:张宇、郭文滨、王菲(大)、陈淑萍、李嘉琦(学生代表)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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