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21级专业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分流争议处置小组进行充分讨论,对2021级转专业(类)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做以下补充决议:
一、2021级转专业(类)学生各专业分流人数限额:
2021级转入我院学生人数为60人,各专业分流人数限额如下:(1)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14人;(2)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14人;(3)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14人;(4)电子信息工程专业:14人;(5)生物医学工程专业:4人。
二、 2021级转专业(类)学生的专业录取成绩排名:
2021级转专业(类)学生的专业录取成绩由该生转专业(类)初试和复试加权之后的总成绩、以及转专业(类)之前在原专业(类)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两部分构成。某转专业(类)学生的专业录取成绩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专业录取成绩 = [ 转专业(类)总成绩 + 原专业(类)的平均学分绩点÷4×100 ]×50%
当专业录取成绩出现平分时,在原专业(类)平均学分绩点成绩高的同学排名在前,如果在原专业(类)平均学分绩点成绩也相同时,则参考其在原专业(类)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三、2021级转专业(类)学生的专业录取细则:
2021级转专业(类)学生按照他们的专业录取成绩排名和志愿顺序进行专业分流。成绩排名高的同学优先按照其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但每个专业录取的人数不能超过该专业分配的限额。
四、 如果本决议与《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21级专业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细则》中的有关规定不一致,以本决议为准。
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和专业分流争议处置小组负责对本决议进行解释。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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