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满足学生多元化成长需要的培养体系,我院2022级本科生以“电子信息类”进行大类招生,并在第一学年进行大类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需要进行专业分流。根据《吉林大学推进学院内按专业类招生培养改革实施方案》和《吉林大学关于学院内专业类学生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实行稿)》,特制定我院的专业分流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发展潜能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低年级厚基础通识教育,高年级宽口径专业教育”的培养方式,满足学生个性发展和成长需要,培养“志高远、敢担当、基础厚、能力强、会创新、适应广”的高素质人才。
二、分流原则
1.尊重志愿与成绩择优相结合。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在学生志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本科入学后的学业成绩,在我院“电子信息类”所包括的本科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
2.自由选择与规模控制相结合。在最大限度提高现有资源使用效率的基础上,提供充分的选择机会,同时要有利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3.专业优化与专业平衡发展相结合。充分考虑学科专业结构的学术生态、社会需求和专业布局的合理性等因素,推进学科专业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
4.公平公正与公开透明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程序公开透明、选择机会公平平等、考试成绩公正准确。
三、分流时间
“电子信息类”本科生在修读完成第一学年的通识课和基础课教育后,从第二学年开始进行专业教育。专业分流工作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启动。
四、专业分流依据及细则
(一)专业范围
“电子信息类”包括“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五个本科专业,“电子信息类”学生只能在上述专业中进行选择。
(二)专业人数
根据各专业的办学条件、办学资源及专业大类的本科生总人数,确定各专业分流人数。
2022级本科生需进行专业分流总人数为565人,包括原有学生498人,转专业学生67人(2022级转专业学生47人,2021级转专业学生20人。
2022级本科生各专业分流人数分配如下:
1.学院原有学生各专业分流人数限额如下:
(1)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117人;(2)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117人;(3)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117人;(4)电子信息工程专业:117人;(5)生物医学工程专业:30人。
2.转专业学生各专业分流人数限额如下:
2022级转专业学生:(1)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11人;(2)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11人;(3)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11人;(4)电子信息工程专业:11人;(5)生物医学工程专业:3人。
2021级转专业学生:(1)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5人;(2)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5人;(3)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5人;(4)电子信息工程专业:5人。
3.专业录取排名
(1)学院原有学生和转专业(类)学生分别进行成绩排名和专业分流。
(2)学院原有学生按照其在专业大类分流前第1学期的必修课和限选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当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再比较其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当学分加权成绩也相同时,将参考他们的大学英语成绩,修读大学英语等级高的同学优先,如果等级相同,按成绩排序。
(3)转专业(类)学生的专业分流成绩由该生转专业(类)初试和复试加权之后的总成绩、以及转专业(类)之前在原专业(类)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两部分构成。某转专业(类)学生的专业分流成绩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专业分流成绩 = [ 转专业(类)总成绩 + 原专业(类)的平均学分绩点÷4×100 ]×50%
当专业分流成绩出现平分时,在原专业(类)平均学分绩点成绩高的同学排名在前,如果在原专业(类)平均学分绩点成绩也相同时,则参考其在原专业(类)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关于缓考同学专业分流的补充说明:
(1)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按照他们在第一学期已经考过的课程学分和成绩计算学分绩点,办理缓考的课程不计入学分绩点计算。
(2)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和其他学生一起按照学分绩点进行专业分流排名,正常填报专业志愿,与其他同学同时进行专业分流。
(3)如果某缓考学生被其申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录取,且第一志愿申报该专业的人数超过了规定的专业人数限额,则可以增加该专业的人数限额,并按照第一志愿申报该专业的学生的学分绩点排名顺序进行补录,补录的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拟录取的缓考学生数。
5. 专业分流和录取细则
(1)本专业类学生根据自己的成绩排名,结合自身专业兴趣爱好,自主申报专业志愿。每位同学可以依据对专业的喜爱程度按顺序依次填写五个专业志愿。
(2)学院原有学生和转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分别进行专业分流。
(3)专业分流详细计划。
首先,对于降级、休学后复学的学生,依然保持其原来的专业不变,分流到各自专业。
然后,按照其他学生申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依成绩排名进行专业录取,各个专业第一批次录取的人数不能超过各专业分流人数的限额。
最后,对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学生进行专业分流。按照他们的成绩排名和志愿顺序进行二次分流。成绩排名高的同学优先按照其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但每个专业能够录取的人数不能超过该专业分配的限额(第4条第(3)款中的情形除外)。
五、分流程序
按照《吉林大学关于学院内专业类学生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实行稿)》中规定的程序执行。
六、组织保障
1.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和争议处置小组(详见附件),保证专业分流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并顺利实施。
2. 高度重视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加强对学生的学业和人生规划指导,全面开设专业导论课,减少学生专业选择的盲目性和功利性;专业负责人和知名教授应尽早接触学生,对各专业的办学特色、发展方向、学科建设情况、教学水平、毕业生就业形势等进行全面介绍,通过宣传学术竞争力和社会适应力来提升专业吸引力。
3. 辅导员、班主任和学业导师等,积极参与学生的专业分流选择分析,在学生专业分流前后,积极疏导,帮助学生顺利完成专业选择。
六、其他
其它未尽事宜将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和争议处置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讨论决定。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5月17日
附件:
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级专业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和争议处置小组名单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13人)
组长:卢革宇
成员:陈占国,孙长轮,董玮,张宇,沈亮,张彤,王菲,刘凤敏,李贤斌,张歆东,顾玲嘉,董彪
秘书:王墨涵,周洁
二、专业分流争议处置小组(13人)
组长:蔡志刚
成员:陈岐岱,孙长轮,孙瑜,张景林,陈占国,董玮,张宇,沈亮,吕清华,张源涛,周洁,马羽彤(学生代表,学号:19220606)
秘书:常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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