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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创先争优”评选办法

时间:2017年12月15日 15:08:15 发表部门: 点击次数: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学院研究生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从事学院党务工作的研究生党支部书记。

3.先进党支部评选范围:全院研究生党支部。

4.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

二、名额分配

优秀共产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人,先进党支部1个。

三、评选具体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具体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敢于亮明党员身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创先争优,事迹突出,充分发挥党员骨干带头作用,带头服务同学,在党员及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具体条件

1.满足“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全部条件。

2.党务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高质高效的完成本职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

3.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师生中反映良好。

(三)“先进党支部”评选具体条件

1.党支部自身建设完善,作风正派,领导有力,团结协作,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组织内各项制度,严格党员管理,组织生活制度化。

2.开展经常性的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紧跟国家、社会发展变化的形式,积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政策精神,积极开展党员主题教育活动,每学期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3.党支部在研究生工作中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做好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党支部在师生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支部党员在师生群众中有良好口碑,党群关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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