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工作要求,5月22日起将开展2020年9月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申报此次答辩学生需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gim.jlu.edu.cn,“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内“学位办相关”中“论文答辩”部分。在校外的同学可以通过登录 vpns.jlu.edu.cn 访问。)进行文件提交,请按以下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系统完成基本信息审核、答辩申请及论文提交。
一、提交答辩申请
1.答辩申请需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空间提交。博士研究生需先行提交审核材料及论文电子版,待论文查重合格后,于6月10日前在系统上传符合盲审要求的电子版论文,审核合格后在6月11日前在系统提交答辩申请;硕士研究生于6月5日前在系统提交答辩申请。
2.点击“毕业答辩”中“答辩人基本信息审核”,对本人的基本信息和各项内容等情况进行填写,籍贯要填写到市、县。
硕博连读的同学入学时间为博士入学时间,入学前学历为本科毕业,硕士情况不用填写;本硕博连读的同学入学时间为硕士入学时间,入学前学历为本科毕业,硕士情况不用填写。
3.点击“毕业答辩”中“答辩申请信息录入”,录入本人申请答辩所用到的科研成果及论文信息。科研成果仅限于录入第一作者或等同于第一作者(即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及吉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成果,录入成果与页面下方各项统计数字要相符,论文选题来源要如实填写;论文信息包括:论文题目,关键词,论文类型,选题来源,开始日期,结束日期,博士研究生开始至结束日期必须为二年以上,字数(以万为单位),硕士学位论文摘要以汉字1000字左右为宜,博士学位论文摘要以汉字2000字左右为宜。学位论文摘要分为中文摘要和英文摘要,英文摘要根据中文摘要进行翻译。
4.未缴清学费等相关费用者,将无法在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已于今年3月份缴清费用的同学无需再次缴费。凡需缴纳超期培养费的学位申请者,请在5月29日前填写“研究生超期培养申请表”(见附件5)后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矫鸥老师,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后,6月2日前交财务处收费管理科。财务处统一处理后,申请答辩人员登录财务缴费平台(网址:cwsf.jlu.edu.cn,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如不是身份证后六位可能是本人学号),于提交答辩申请前缴清相关费用后方可在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注:所有欠费人员均可直接通过平台缴费)
二、上交材料要求
1.凡参加9月答辩的同学均需将待审核材料制成电子版图片(图片点开后必须以能看清相关内容为合格),所有材料放在一个压缩包里,压缩包按“学号-专业-姓名-导师”的格式命名,交给本人导师,导师审核材料,确认同意提交并进行电子签名后,于6月5日前发给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相关纸质材料待学校正式开学后补交:
研究生审查材料及电子版论文发给矫鸥(jiao_ou@jlu.edu.cn,13514496693)
审核材料包括:
(1)《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答辩资格审查表》(见附件,附件10-11)及发表文章首页或正式接收函原件以及检索证明,要求证明材料明确标示出作者、署名单位、出版时间、影响因子及分区。每项成果的证明材料需按审查表中填写的成果排列顺序标注清楚;
(2)《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申请表》(见附件12);
(3)《研究生遵守科学道德、学术规范承诺书》(见附件13);
(4)《研究生导师遵守科学道德、学术规范承诺书》(见附件14,由导师本人填写并签字后随压缩包一并发给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5)电子版论文,需按学位办要求以“电子学院-学号-姓名-导师”格式命名。
博士研究生在6月5日前核对系统中本人的基本信息,同时提交答辩相关审核材料及论文电子版;
硕士研究生需在6月5日前核对系统中本人的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辩申请、上交答辩相关审核材料和论文电子版。
如不能按时上交有关材料视为放弃申请本次答辩。论文经检测后生成的报告单将直接反馈给论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对检测内容及结果进行确认签字后,论文方可进行送审。
2.涉密论文答辩:申请需在答辩系统中提交,同时凡申请学位论文涉密的,须在论文开题时进行过涉密申请方可提出。该类论文应于6月2日前在系统内提交内部论文申请,经由系统打印出申请表(一式四份),正式开学后,按要求经相关部门或人员签署意见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学位办公室审批。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内部论文申请。其他涉密具体要求参见学校《关于2020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3.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在论文查重检测合格后,在6月10日前核对系统中本人的基本信息并上传符合“双盲”评审要求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吉林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见 附件8)与博士学位论文在同一个电子文档,且在首页。
论文电子版上传系统并经审核后在6月11日前提交答辩申请。
4.学院将在6月18日前确定硕士盲审名单(总数的25%),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抽中院盲的硕士研究生须于6月20日前将按“双盲”评审论文格式要求的电子版(Word版,Word版需为doc格式)学位论文发给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矫鸥老师(jiao_ou@jlu.edu.cn),盲审硕士论文命名格式为“学院-学号-专业”,同时将“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学术评审书”(附件7)填好与作者相关内容后附在论文前面。
相关内容包括:论文编号(为学号)、论文名称、作者学科专业、作者研究方向。不能按期上交论文者,将被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硕士“双盲”评审论文份数为1份,其他评审需导师自行送出,评审意见要求在8月10日前返回。硕士论文评审要求详见“附件9.吉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要求”。
9月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9月1日。
通过论文答辩人员在9月11日前将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3本,博士学位论文精装本5本)由本人和导师签字后送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同时完成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上传工作。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见“吉林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附件2)和学校“关于博、硕士研究生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的通知”,电子版照片需与信息采集的照片一致。
其它要求请详读学校《关于2020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附后)。
同时提醒大家因每年要求不同,请大家在论文撰写、装帧、参考文献及“双盲”评审论文电子版格式方面严格按照2020年上半年校答辩通知要求执行,避免因不符合要求不能提交论文的现象。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申请学位论文检测要求
根据校学位办要求,本学期所有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均须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未经检测的论文不能送审。检测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因可用资源有限,对申请答辩的论文只能检测一次,不得反复多次检测。
经学科学位委员会讨论,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对申请答辩学位论文检测要求如下:
1.整体检测结果在10%以下者为合格。
2.整体检测结果在11%-30%之间的,检测结果反馈给研究生本人,经修改自行检测合格后,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方可进行答辩。
3.整体检测结果在30%以上者本学期不予安排答辩,要求至少延期半年答辩。
4.整体检测结果在50%以上者本学期不予安排答辩,要求至少延期一年答辩。
本要求适用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程硕士研究生。
关于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9月)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年03月17日 14:09 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依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解决部分研究生因受疫情影响完成学位论文日期较晚等问题,学校将在2020年8月份再组织一次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并在2020年9月份组织召开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讨论授予学位相关事宜。现将吉林大学2020年8月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网上申请系统(“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内“学位办相关”中“论文答辩”部分,以下简称“答辩系统”。在校外的同学可以通过登录 vpns.jlu.edu.cn,访问“答辩系统”)将面向2020年8月份答辩的研究生,在5月22日开通。
2. 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应于5月22日至6月12日核对系统中本人的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辩申请。
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应于6月11日前通过答辩系统提交电子版论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于6月12日前在答辩系统“博士双盲论文审核”部分,审核上传的电子版论文是否符合盲审格式,未通过审核的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将无法提交答辩申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截止日期为6月18日,审查结束后,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将“答辩资格审核登记单”于6月18日下班前送交学位办公室。
4. 学位办公室在6月25日前完成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
5. 上半年答辩截止时间为9月3日。由学位办送审的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为8月20日—9月3日。
6. 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在9月7日前完成学位评定工作,并将学位评定结果录入到系统中。同时将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表决票、统计票、存档记录及会议记录送交学位办公室。
7. 各培养单位在9月14日前将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1本,博士学位论文精装本2本)送交学位办公室,同时,督促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完成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上传工作。
8.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预计 9月21日左右发放。
二、学位论文撰写和装帧、涉密学位论文审批、答辩资格审查、学位论文评审、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评定等相关事宜参见《关于2020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及时掌握研究生思想状况,做好心理疏导,加强人文关怀。
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大力加强学风建设工作,加强对研究生在学风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坚决杜绝学位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出现抄袭、剽窃及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事件发生。
五、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对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本通知时间安排进行各环节答辩工作。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吉 林 大 学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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