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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

时间:2021年04月27日 16:52:17 发表部门: 点击次数:

根据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要求,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鼓励研究生健康发展、全面成才,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基础学制内在籍应届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名额分别按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人数的10%计算。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 尊敬师长,勤劳勇敢,积极实践,爱校荣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公益活动。

4. 刻苦学习,勇于探索,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5. 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日常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6.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和谐。

(二)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当前学历期间,曾获得研究生荣誉称号或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当前学历期间,博士研究生取得过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全国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参与重要科研项目研究。

3. 到西部地区、到边远艰苦地区、到基层或国家急需行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者优先,毕业后参军入伍(含文职)或从事军工领域科学技术研究工作者(经过用人单位就业协议确认后)优先。

4. 在创新创业、公益实践方面有突出成绩者优先,抗击疫情一线人员优先。

5. 担任院级及以上研究生干部,获得过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者优先。

(三)当前学历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或取消获奖资格:

1. 违反学风与学术道德规范者;

2. 有必修课未一次性通过者;

3. 有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4. 多次不按时参加科研及集体活动者。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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