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 号)及《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8〕23号)的要求,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相关精神,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评审确定2019级、2020级、2021级研究生2021年度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日起至11月15日,如果有异议请联系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点:南区唐敖庆楼D324
电话:0431-85168416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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