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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吉林大学第一届博士研究生“求实”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年10月15日 23:10:48 发表部门: 点击次数: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博士研究生安心科研,激励博士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学校设立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求实”奖学金,作为国家奖学金的补充。按照《吉林大学博士生“求实”奖学金评选办法》(校研工字[2022]5号)要求,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为做好吉林大学第一届博士研究生求实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

二、评选人数及奖励金额

学院初评有序推荐博士研究生4人,排序第1名的候选人参加学校评审答辩,评选出一等奖或二等奖,排序第2-4名的候选人等额评选为三等奖。

1.一等奖全校奖励20人,奖励人民币3万元/人。

2.二等奖全校奖励20人,奖励人民币2万元/人。

3.三等奖全校奖励100人,奖励人民币1万元/人。

三、评选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敢于担当、不懈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4.身心健康,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尊敬师长,热爱集体,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5.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激励和带动身边同学敦品励学、奋发向上、顽强拼搏。

6.参选人员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在当前评奖学历阶段还必须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1)热爱科学研究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当前学历期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在五个价值(科学价值、技术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突出;

2)在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等方面事迹突出;

3)自强自立,拼搏进取,在励志成才方面事迹突出,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4)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及师评互评阶段

符合参评条件的申请人登陆https://oep.jlu.edu.cn/papers(简称“oep系统),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同时联系指导教师登录“oep”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做出审核确认和打分,联系互评小组同学登录“oep”系统对申请人作出评价和打分。

操作流程详见附件《“oep”系统操作指南》。

提交纸质版《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求实”奖学金申报表》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D324。其中“基层单位”栏填写“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全称,“攻读学位”栏填写博士或硕士,“学制”栏(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填写“五年制”(入学时间按当前所注册身份的入学时间填写),“申请理由”栏从课业成绩、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学术竞赛、文化交流、德育素质、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各方面进行阐述,“推荐意见”栏由申请人导师填写,“基层单位意见”栏由学院填写,“培养单位意见”栏将由学校填写;正反面打印,限1A4纸;不得调整表格格式和大小。

个人申请及师评互评阶段,时间截止到10181200

(二)学院初评及公示阶段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求实”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评,参考《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基于择优原则,以及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将采用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审。学院初评有序推荐博士研究生4人。初评结果在学院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三)学校审核评选阶段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学院推荐的第1名候选人参加学校评审答辩,评选出一等奖20名、二等奖20名,其余100名候选人等额评选为三等奖。

(四)学校公示阶段

评选结果在校内办公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表彰奖励

对获奖研究生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六、其他

1.同一学年,国家奖学金与求实奖学金不可兼得。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求实奖学金可以空缺。

2.已用于参评过国家奖学金和求实奖学金且获奖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七、申诉处理

如果对本奖学金评审原则、评审程序、申报材料、评审结果等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举报。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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