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经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打分,评审结果如附件所示,现予公示。
公示期:即日起至2023年7月12日。
有异议请联系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刘晓云,办公地点:唐敖庆楼D324,电话:85168416。
【关闭】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