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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第十二届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4:15:26 发表部门: 点击次数:

根据《吉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关于开展吉林大学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按照学校工作安排,我院开始启动第十二届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换届工作

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办法

1. 第十二届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应按照《吉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的规定,通过选举产生。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15人组成。

2. 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所辖学科的研究生培养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当然委员,即学院院长卢革宇教授为当然委员。

3. 其余委员名额分配实行定额席位制,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我院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席位构成: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国家重点学科):6席位;

    物理电子学(博士点):                                     2席位;

    电路与系统(博士点):               3个席位;

    集成电路工程(专业/硕士点):       1席位;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硕士点):         1个席位;

    生物医学工程(硕士点):             1个席位。

、候选人的产生

(一根据学校通知规定,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学术造诣较高、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原则性强;

2. 为所在学位授权学科的学术带头人,熟悉所在学科的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状况;

3. 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 年龄限定在任满一届(四年)委员时,未达到学校规定的退休年龄,且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委员职责。

5. 近5年(2019年以来),“本人或指导的研究生存在学术不端、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不得担任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

6.章程规定的其他要求条件。

(二)教师自愿报名,报名时需明确申报所属学科。

三)根据《吉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和《关于开展吉林大学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成为候选人。

学院依据党政联席会确定的席位构成,根据《吉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关于开展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组织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专任教师民主选举产生学院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选举时,参加选举人数应达到或超过具有选举权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当选者得票数应达到全体具有选举权人员总数的一半以上。

、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20231010日下午1600

  报名地点:唐敖庆楼D324

联系人:矫鸥

电话0431-85168416/13514496693

邮箱jiao_ou@jlu.edu.cn

请报名的老师直接回复邮件,报名时需提供姓名、职称、年龄、研究生招生专业、申报学科席位等相关信息。为确保报名成功,还请各位老师发送邮件后电话联系矫鸥老师确认信息

2.选举时间:20231013中午12:00

  选举地点:敬信楼4阶(原经信楼)

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专任教师参加民主选举,如确实不能参加选举,务必提前请假说明情况,以保证选举生效。

 

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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