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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推荐选拔实施细则

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0:57:58 发表部门: 点击次数:

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健全和完善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做好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的选拔,根据《吉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与选拔工作办法》(校研院字〔2023〕33号)和《关于开展2023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推荐选拔实施细则》,开展本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推荐选拔工作。

一、选拔对象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对象为2023年以全国统一考试或推荐免试方式进入我校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定向硕士研究生。招收跨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

二、推选范围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硕士研究生阶段无违法违纪行为。

2.申请人已完成全部硕士课程学习且首修成绩合格。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

4.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两份,出自两位不同专家,不能为本人报考导师,需要专家签字和盖单位公章)。

5.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定向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定向博士研究生须经本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三、报名及推选程序

1.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导师须具有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且具有招生名额,详见附件《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适用于“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

2.符合选拔条件的研究生登陆“吉林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并予以提交。申请攻读少民定向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人还须提交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函。“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7日。

3.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经硕士导师、硕士阶段培养单位和博士导师系统三步确认同意,“确认同意”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

4.学院组织硕博连读考核,考核成绩为百分制。“考核时间”定在2025年3月中旬-4月末,具体时间和要求QQ群通知,请加入QQ群:948117833。

少民定向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人通过学院考核后还须参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的外语考试。

5.学院根据当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名额,在管理系统中录入成绩及结果。

5.研究生院对硕博连读考核通过名单进行复核并予以公示、公布。

6.通过考核的学生提交硕博连读考核表,完成各部分签章并完成存档。

四、选拔方式及考核内容

考核采取现场面试形式,时长为每位考生30分钟。考核内容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能力、专业素质、学术背景和科研创新潜质。考核成绩为百分制,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包括三部分,考核成绩=第一部分*10%+第二部分*40%+第三部分*50%

第一部分:英文自我介绍和问答(不需要PPT)。

第二部分:专业课问答。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物理电子学专业课问答:半导体物理(参考书目:《半导体物理学》,张宝林,董鑫,李贤斌著/《半导体物理学》,刘恩科,罗晋生著/《半导体物理学》,叶良修著。任一本即可。)

电路与系统专业课问答:现代数字信号处理(参考书目:《现代数字信号处理》,姚天任,孙洪,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专业学位博士不做专业课问答,该部分成绩累加到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考生展示和问答(需要PPT,7-10分钟)。

PPT主要介绍已经取得的成果、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设想、预期成果、创新思想等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背景、综合素质和科研潜能,同时考核考生对将从事的专业的了解程度、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逻辑思维等综合素质。

五、信息公开

1.学院会在网站发布实施细则、考生成绩、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

2.严格按照“依法、准确、及时、安全”的信息公开要求。学院接受考生对考试、录取过程及结果的咨询和质疑。

六、其它事项

1.因招生计划有限,招考方式多样,考生在报考前,应和报考导师取得联系,以确定报考专业或导师是否有招生计划。

2.通过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的学生按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履行报名手续,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3.通过硕博连读选拔方式取得我校博士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入学后按照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基础学制为三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

4.硕博连读研究生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不做硕士论文,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及所有环节,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后直接获得博士学位。

5.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经学院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本人可根据《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分流退出实施办法》提出分流申请。

七、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唐敖庆楼D324

邮政编码:130012

咨询电话:0431-85168416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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