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我院研究生提高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做好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研究生。本次评定的申请人为我校2025年在籍研究生以及2024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含留学生。
二、参评比例
一等、二等和三等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的奖励比例分别占2025年在籍研究生以及2024年毕业的研究生的3%,5%和8%以内。
三、奖励标准
一等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二等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1万元,三等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0.5万元。
四、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学习成绩优秀,学术业绩突出等;
5.考核要充分考虑课题组、导师和同学的意见,严格考核研究生在思想品德、行为规范以及在学术道德、科研态度、团队意识、科研实践等方面的日常表现;
6.研究生在学术业绩成果产生的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未注册的;
(2)保留学籍的;
(3)受纪律处分的;
(4)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5)在科研工作或实验中造成重大损失的;
(6)有损学校荣誉的。
五、成果要求
1.高水平学术成果
学术成果是指经正式发表或授权的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学术期刊论文。
(1)按照《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集成光电子全国重点实验室科研业绩绩点计算方法(试行)》执行;
(2)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集成光电子全国重点实验室;
(3)成果的申请人须为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以外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均为研究生的,申请人为自然排序第一的作者;
(4)成果出版起止时间为奖励年(2025年)的1月1日—12月31日,新增期刊的绩点分配由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
2.高水平创新实践大赛
此申报类型仅限“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主题赛事(附件1)。奖励形式为团队奖,仅限研究生第一完成人(队长)申报,评定后所获奖学金由参赛队伍内部协商、自行分配。申报时须提供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
3.高水平实践成果
此申报类型仅限相关领域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领域详见附件2),实践成果类型包括经校企双导师认定的技术方案、工程应用报告等。此项仅限于以实践成果申请并成功获得相应学位的研究生。申报时须提交实践成果PDF(封面、目录等)及实践成果评鉴报告等佐证材料。
4.高水平创新性成果
此申报类型是除以上三种类型以外的其他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学术会议论文、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专(译)著、作品、国家(行业)标准、科技报告、国防报告、重大项目结题报告、科研获奖、成果转化等,旨在鼓励研究生大胆探索学术前沿、开拓交叉研究领域,充分激发研究生科研创新活力与学术探索热情。申报时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六、时间安排及申报办法
1.9月9日-9月15日16:00前完成系统申请和证明材料上传,并完成导师审核,学术业绩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jlupy.jlu.edu.cn。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必须看《附件3:学术业绩奖学金系统使用说明》后再填报。校外同学使用VPN登录,如果无法登录,可以让校内同学填报,建议用火狐浏览器。
2.9月15日16:00前,将参评成果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提供首页、检索页,并标出:学号,姓名,出版时间,第一作者,第一单位,刊物名称(全称)、分区(2025年中科院分区)、影响因子)经导师签字,以上证明材料做成一个PDF上传到学术业绩奖学金管理系统。
3.9月15日16:00前提交PPT,命名“学号+姓名”。要求3分钟之内,陈述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发表的学术论文、授权的发明专利、个人获奖情况,以及研究工作对专业的贡献等。
提示:PPT发送至fengnn@jlu.edu.cn,文件夹命名“学号+姓名+学术业绩奖学金”。
4.9月15日16:00提交《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系统填报、导师审核后可以打印此表,导师签字,纸版提交到研究生办公室唐敖庆D324,可委托组内同学提交。
5.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的成果,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的成果,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联系人:冯楠楠 联系电话:85168416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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