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1. 复试组:
组长:张大明
成员:刘凤敏、单江东、索辉、
郜峰利、张振国、杜巧玲
2. 资格审查组:
组长:吴志发
成员:朱 伟
3.复试工作联系人:朱伟
联系方式:18943973379
办公电话:85155485
二.复试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以下吉林大学2015年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专业学位(工程硕士)总分不低于(含)178分
2.2015年工程硕士研究生将严格按照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要求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复试、差额录取。
3.复试命题管理:
专业课笔试部分试题由学院命题,由专人负责印刷试卷并密封,考场现场拆封。全程由复试领导小组监控,确保试题不泄露。
4.综合素质评定成绩评定:
学院选派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复试小组成员,确保成绩公平、公正。
5.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
三.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1.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将严格遵守《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的相关规定将对考生的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查。
时间:2016年1月9日上午9:00
地点:南区唐敖庆楼D320
考生须提交材料:
(1)入学考试准考证。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过期、临时证件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1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打印件1份,如无法提供此表,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2008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学士学位者须提供学位证书在线查询结果打印件1份,2008年9月1日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查询结果的考生,须提供书面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②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③毕业证、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准考证、报考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不相符者。
2.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专业课笔试(100分)
笔试科目:电路分析基础
时间:2016年1月9日下午12:00
地点:南区唐敖庆楼第一教室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100分)
时间:2015年1月9日下午14:00
地点:南区唐敖庆楼D320
3.对在复试中笔试或面试没有达到及格线(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经计算得出考生总成绩,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根据名额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四.录取
考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的规定,经政审、复试合格后,本着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类别严格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名单将在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网上公示。
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0一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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