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工作

党委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群工作 > 党委工作 > 正文

关于调整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时间:2021年10月08日 09:17:59 发表部门: 点击次数: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1年106日中共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集成光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吉林大学实验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卢革宇  院长、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工作分工:主持学院和国家重点实验室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学科建设工作、财务工作;负责国家重点实验室战略规划、人事人才及重大财务等事宜;

蔡志刚  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学院(含国家重点实验室吉林大学实验区)党委全面工作,负责校友工作、综合治理工作;

陈岐岱  国家重点实验室吉林大学实验区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学院产学研合作工作;主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吉林大学实验区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国家重点实验室吉林大学实验区人事人才、财务及设备管理工作;

孙长轮  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

工作分工:分管学院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共青团、纪检、本科生招生工作,协助书记分管校友工作;

 瑜  党委副书记

工作分工:分管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宣传工作;

陈占国  副院长

工作分工:分管学院本科生教学工作;

 玮  副院长

工作分工:分管学院人事、人才、教师思政、师资、博士后工作;

 宇  副院长,国家重点实验室吉林大学实验区副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学院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吉林大学实验区科研管理工作;分管国际合作工作;

 亮  副院长  

工作分工:分管学院研究生招生和培养工作;

张景林  副院长(行政)

工作分工:分管学院行政、资产、安全、离退、工会、接待工作,协助书记分管综合治理工作;协助院长分管财务工作;

张源涛  国家重点实验室吉林大学实验区副主任

工作分工:协助院长分管学科建设工作;

吕清华  国家重点实验室吉林大学实验区副主任(行政)

工作分工:分管学院妇委会工作;分管国家重点实验室吉林大学实验区行政、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安全和设备工作。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集成光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吉林大学实验区

2021108日


关闭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