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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部分社会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时间:2016年11月16日 15:08:35 发表部门: 研究生办公室 点击次数:

为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我院与中国科学院空间中心、中国科学院电子所、中国科学院半导体所共同设立社会菁英奖学金,与吉林省普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盾雷电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联合信任科技有限公司及合肥市然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校友激励奖学金。

一、评选范围:

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在籍本科生

二、评选标准及方式: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吉林大学的相关规章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公益性活动,善于交流沟通,在同学中具有一定的表率作用和影响力;

3.学习能力强,具有出色的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竞争意识。

(二)具体条件

在具备基础条件的基础上,申请者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学校或学院的主要学生干部,并为学校和学院做出过突出贡献;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

(三)评选方式

1.学院成立社会奖学金审核小组,审核申请人材料真实性,并将材料送至评选小组、学院及设奖单位;

2.学院成立社会奖学金评选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表格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评定;

2.评定结果由评选小组、学院及设奖单位共同确定,权重为:评选小组占20%、学院占30%、设奖单位50%。

三、申报方式

1.申报学生需填写《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社会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均可填表申报;

2.填写《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社会奖学金申请表》,将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附件小于20M);

3.学院将对候选学生进行复核,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设奖单位,最终获奖学生名单将通过学院主页予以公示;

4.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11月23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联系电话:0431-85168413

电子邮箱:dzxb@jlu.edu.cn

附:《2015-2016年度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部分社会奖学金评选办法》及《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社会奖学金申请表》。

2015-2016年度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部分社会奖学金评选办法.pdf

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社会奖学金申请表.doc



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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