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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年综合测评详细评议制度公示

时间:2015年09月22日 16:02:58 发表部门: 研究生办公室 点击次数:

为督促我院学生学习,提升学生在科研、竞赛、学生工作等多方面素质,激励学生认真学习学科相关知识,调动学生科研竞赛等方面的积极性,奖励先进。按照学校学生工作部的统一安排,我院在各学年年初都将成立综合测评小组(见附录1),针对上一学年情况开展综合测评。现将2014-2015学年综合测评规章制度公示如下:

综合测评成绩作为评选本年度学年奖学金的唯一依据,成绩包含智育成绩(考试成绩加权平均值)及德育成绩(即自评、互评、组评、师评)组成以下内容:

综合测评总成绩=(智育*0.8+德育*0.2*0.99+净加减分项(绝对值不超过1

智育成绩以教务办公室给出成绩单为基准,采取学分加权平均值进行计算。由学生核对成绩单后签字,对有异议的给出教师相关证明方能更改。本学年通过转专业转入同学经教务办公室折合后的科目需超过我院大一学年所学科目的80%(向上取整)方具有本学年评奖评优资格,但不影响该年度社会实践类奖学金评定。

德育成绩以学校下发的综合测评德育基础指标为蓝本(见附件2),每项以百分制给出成绩,分别乘以权系数后求和为德育成绩。

其中自评(权系数0.10,由学生给自己评分)、互评(权系数0.15,由学生给班级所有同学评分)为学生本人通过sais.jlu.edu.cn系统进行录入。

组评(权系数0.50),由各班投票产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民主评议小组给出组评成绩单,小组成员签字后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以备录入sais系统。该小组应包含班级至少10%的学生,由本班学生干部、党员、普通同学组成,普通同学数量不应少于该班人数的50%,同时同意票数不应少于该班人数的50%,其认定结果方能有效。

师评(权系数0.25),以80分为基准分数,对于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以及为学校、学院做出贡献的同学予以加分,最终师评总分不超过100分;对于违反学院规章制度、不积极参见活动的予以减分,最终师评总分数不低于0分,辅导员可对师评最终结果进行±1分的微调。

加减分项含两部分,加分上限1分,不设下限。

加分项含:

(1)发表学术论文;

(2)学科竞赛奖励;

(3)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与科技发明;

(4)发表文学、艺术和新闻等作品;

(5)某项事迹突出,获得荣誉称号;

(6)文体活动等方面表彰奖励;

(7)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减分项含:

  1. 违反校规校纪而受到处分;

  2. 违反党(团)纪而受到处分。

具体指标请参见《加分项指标细则》(附件3)。

对于各指标最终解释权归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如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将意见或建议反映至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发送至dzfuyishenqing@163.com

 

附录1:电子院综合测评小组名单.doc

附录2:综合测评德育基础指标参考.docx

附录3:加分项各项指标.rar

附录4:学生个人净加减分佐证材料申请表.doc

 

 

 

 

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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