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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活动答辩会的通知

时间:2015年10月30日 10:27:53 发表部门: 研究生办公室 点击次数:

各位同学:

为营造良好的院内氛围,充分展现我院青年学生的精神风貌,发挥优秀学生在学风建设中的榜样作用,依据《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学生标兵评选办法》,经学生申报与初审,我院现决定召开“优秀学生标兵评选”答辩会。

答辩有关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

1.第一场答辩:2015年11月2日18:00   (答辩项目:“优秀班级”、“十佳学生”、“自强自立大学生标兵及优秀自强自立大学生”)

2.第二场答辩:2015年11月3日 18:00   (答辩项目:“优秀寝室”、“特色寝室”“科技创新先进个人”)

3.第三场答辩:2015年11月4日18:00   (答辩项目:“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二.答辩地点:

唐敖庆楼D区314室

三.答辩要求:

1.入围“优秀班级”,“十佳学生”,“自强自立大学生标兵及优秀自强自立大学生”,“优秀寝室”,“特色寝室”,“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候选的集体和个人准备答辩演讲和PPT,参加各项评选的演讲限时均为3分钟,参与“十佳学生”和“自强自立大学生标兵及优秀自强自立大学生”两项评选的一共限时4分钟;(注:a.申报优秀个人飞跃奖的同学,不需参加答辩。b.请参加答辩的人员在答辩过程中严格控制时间,如有超时,评定所得分数减半。)

2.请参加答辩人员于11月1日上午9时之前将答辩PPT以邮件形式发送到dzxyxsb@163.com(注意:PPT要用.pptx(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格式的;个人PPT文件名称请标注:学号+姓名+答辩项目;优秀班级PPT文件名称请标注:年级+班级;优秀寝室及特色寝室PPT文件名称请标注:寝室楼+寝室号);

3.请答辩人员着正装参加答辩;

4.请参加答辩的同学提前40分钟到场;

5.请学生组织及2014,2015级的学生代表提前20分钟到场;

6.候选名单见附录。

联系人:卑彦勋       联系电话:18443143427

附件: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学生标兵候选名单.docx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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