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发[2017]20号)和《吉林大学博士后招收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6]270号)有关文件精神,学校现开展计划内博士后研究人员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我校在站且未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计划内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工作程序
(一)各中层单位博士后工作主管领导负责组织本单位计划内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核工作。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填写《吉林大学计划内博士后研究人员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附件1),向中层单位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各单位对申请人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议,将考核意见填写在《审批表》“流动站所在单位意见”一栏中。(三)各中层单位博士后秘书填写《吉林大学计划内博士后研究人员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2)。
三、材料报送
须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纸版《审批表》一式2份交电子学院D324,研究生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45179028@qq.com,邮件命名方式:姓名。
四、注意事项
请严格按照《填表须知》要求填写《审批表》。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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