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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届毕业生学年奖学金综合测评的通知

时间:2019年04月29日 16:08:46 发表部门: 点击次数:

为督促我院学生学习,提升学生在科研、竞赛、学生工作等多方面素质,激励学生认真学习学科相关知识,调动学生科研竞赛等方面的积极性,奖励先进。按照学校学生工作部的统一安排,我院在本学期成立综合测评小组(见附录1),针对大四第一学期情况开展综合测评。现将综合测评规章制度公示如下:

综合测评成绩作为评选本年度学年奖学金的唯一依据,成绩包含智育成绩(考试成绩加权平均值)及德育成绩(即自评、互评、组评、师评)组成以下内容:

综合测评总成绩=(智育*0.8+德育*0.2*0.99+净加减分项(绝对值不超过1

智育成绩以教务办公室给出成绩单为基准,采取学分加权平均值进行计算。由学生核对成绩单后签字,对有异议的给出教师相关证明方能更改。

德育成绩以学校下发的综合测评德育基础指标为蓝本(见附件2),每项以百分制给出成绩,分别乘以权系数后求和为德育成绩。

其中自评(权系数0.10,由学生给自己评分)、互评(权系数0.15,由学生给班级所有同学评分)为学生本人通过sais.jlu.edu.cn系统进行录入。

组评(权系数0.50),由各班投票产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民主评议小组给出组评成绩单,小组成员签字后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以备录入sais系统。该小组应包含班级至少10%的学生,由本班学生干部、党员、普通同学组成,普通同学数量不应少于该班人数的50%,同时同意票数不应少于该班人数的50%,其认定结果方能有效。

师评(权系数0.25),以75分为基准分数,对于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以及为学校、学院做出贡献的同学予以加分,最终师评总分不超过100分;对于违反学院规章制度、不积极参见活动的予以减分,最终师评总分数不低于0分;其中全责班主任可根据学生日常表现、学习情况,给予5分的加减分。

加减分项含两部分,加分上限1分,不设下限。

加分项含:

             (1)发表学术论文;

             (2)学科竞赛奖励;

             (3)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与科技发明;

             (4)发表文学、艺术和新闻等作品;

             (5)某项事迹突出,获得荣誉称号;

             (6)文体活动等方面表彰奖励;

             (7)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减分项含:

             违反校规校纪而受到处分;

             违反党(团)纪而受到处分。

具体指标请参见《加分项指标细则》(附件3)。

对于各指标最终解释权归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如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将意见或建议反映至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发送至dzxb@jlu.edu.cn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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