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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年08月23日 16:23:9 发表部门: 点击次数:

根据《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和《关于开展吉林大学各级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按照学校工作安排,我院正式启动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

一、学术委员会组成办法

1. 学术委员会委员应按照《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通过选举产生。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由15人组成。

2. 根据《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学院学术委员会组成实行席位制,包括定额席位、院长席位和院外委员席位。学院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非行政职务学者担任;副主任委员1人,由院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提名候选人,经学院学术委员会选举产生。

3.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除院长席位1人、院外委员席位1人外,其余席位分配如下: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国家重点学科):7个席位;

物理电子学(博士点): 2个席位;

电路与系统(博士点): 2个席位;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硕士点): 1个席位;

生物医学工程(硕士点): 1个席位;

二、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

(一)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学术造诣高,治学严谨,为所在学科的学术带头人;

2. 为人正派、学风端正、原则性强,关注学校事业发展并愿意承担学术委员会工作;

3. 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学术委员会委员职责;

5.在达到学校规定的退休年龄前能够完成一届(四年)学术委员会工作。

6. 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原则上连任不超过2届,一般连任委员人数不超过上届委员总数的2/3

7. 章程规定的其他要求条件。

(二)教师自愿报名,报名时需明确申报所属学科。所申报的学科原则上应是招收研究生的第一所属学科或者作为学科带头人的所属学科。

(三)学院根据《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和《关于开展吉林大学各级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成为候选人。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拉票,一经核实,取消候选人资格。

三、学院依据党政联席会确定的席位构成,根据《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和《关于开展吉林大学各级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组织全体教师选举产生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2019826日中午1100

报名地点: 唐敖庆楼D540

联系人: 高原

电话:13504329297

邮箱:gaoyuan@jlu.edu.cn

报名时需提供姓名、职称、年龄、申报学科席位等相关信息。为确保报名成功,还请各位老师发送邮件后电话联系确认信息。

2.选举时间:另行通知

选举地点:唐敖庆楼D314

 

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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