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基本要求
1.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网址:https://zsb.jlu.edu.cn/info/3176.html)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通知网址:http://ee.jlu.edu.cn/info/1038/9419.htm
3.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4.尊重考生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专业(领域)安排复试。
二、复试考生名单
附件1《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
附件2《退役大学生受表彰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名单》。
409卓越工程师学院(珠海)的2026年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085401)和集成电路工程(085403)两个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我院进行。请考生按本通知相关要求,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资格审核及拟录取等工作。
校外考生进校:微信搜索公众号“961946 JLU”,提前做好入学访客登记即可。
考生复试通知群“电子2026考研复试群”,群号:1032708554,请实名验证进入,进群后及时登记确认参加复试。
三、复试方式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统一采用线下现场考试方式。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学院招生资格审查小组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时间:2026年3月26日(周四)上午8:00-12:00
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唐敖庆楼D320、D324
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往届考生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本科阶段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吉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一份(附件3,本人手写签名)。
6.考生个人简历一份(附件4,排版在一页,体现个人综合素质,含照片)。
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与《吉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二)复试主要内容
1.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专业课笔试为笔试形式,外语听说能力面试和综合面试为面试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等综合素养。
2.复试专业课笔试,主要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按照《吉林大学202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
物理电子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半导体材料
电路与系统、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信号与系统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电子学与医学仪器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集成电路工程——数字电子技术
同等学力加试——半导体材料和模拟电子技术
3.面试(外语听说能力)考查学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含英语、日语、俄语。
4.面试(综合面试)考查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
(三)复试时间安排
1.复试专业课笔试
时间:2026年3月26日(周四)13:00-16:00
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第三教学楼十三阶(学硕)、逸夫楼十阶(专硕)
提示:携带身份证,考试现场查验。
2.面试(外语听说能力、综合面试)
时间:2026年3月27日(周五)全天
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唐敖庆楼D区3楼会议室,D314为等候室
3.复试分组、考场分配及考生顺序在考试前随机确定和公布,组内考生顺序在开考前公布。
五、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合格分数线为180分,对在复试中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分配为:专业课笔试150分,外语听说能力面试50分,综合面试100分。
3.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为招生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在学院主页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期为3日。
六、录取
1.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在保证第一志愿录取的原则下,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2.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如下优先级顺序录取: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初试业务课二(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
七、关于调剂
1.生源不足的专业,在学院内合格生源中调剂。如有调剂通知将另行发布。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
八、信息公开
1.学院会在网站发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等重要信息。
2.学院接受考生对复试、录取过程及结果的咨询;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可在复试结果公布的3日内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
咨询电话:0431-85168416
举报电话:0431-85168414
九、违规处理
1.凡与复试考生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直系亲属,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对未按规定报备或回避的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3.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相关单位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本次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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