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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时间:2026年11月04日 15:12:39 发表部门: 点击次数:次

根据教育部、《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结合《吉林大学202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及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的目的是: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充分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作用,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博士生选拔方式,选拔出拔尖创新型人才。

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应遵循如下选拔原则:

1.专家考核,集体决策。

2.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程序规范,公正公开。

4.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

5.以考生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和考生的科研能力、专业潜质、创新精神等为选拔依据,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人才。

二、招生计划

在我院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范围内,具体招生导师和招生人数详见附件《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和招生人数》。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

符合《吉林大学202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的报考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在入学前取得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及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外语水平要求

“申请考核制”考生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7.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三)学术成果要求

“申请考核制”考生须取得下列学术成果:

物理电子学专业——发表SCI论文1篇及以上;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发表SCI论文1篇及以上;

电路与系统专业——发表SCI或EI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原则上会议文章不计算在内,以下会议论文除外:International Electron Devices Meeting(IEDM)、IEEE International Solid-State Circuits Conference(ISSCC)、Very Large Scale Integration(VLSI)。

专业学位博士——对学术成果不做要求。

学术成果具体要求:

1.申请人须为学术成果的唯一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中署名排序第一;亦可为除本人导师外的第一作者,且该导师须为申请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2.SCI或EI期刊综述类论文不予认定。

四、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2027年博士研究生的硕博连读考生、“申请考核制”考生须登陆吉林大学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yzb.jlu.edu.cn/)。网上缴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2026年11月10日-25日。直博生不需报名。

所有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修改。

(二)材料提交

考生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名、考核、录取资格: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最后一页“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必须有意见和盖章)。

2.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两份,出自两位不同专家,不能为本人报考导师,需要专家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

4.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7.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8.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s://portal.cscse.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1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13.《吉林大学2027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信息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11月10日-11月30日

材料提交方式:电子版材料提交至https://jluese.wjx.cn/vm/YNJn6tK.aspx,相关纸质版材料保管准备好,待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三)资格审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请资格和综合考核资格。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3.身份证、学位证及报考登记表上的照片不相符者。

4.未达到《吉林大学202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入围名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2026年12月1日-20日,具体时间和要求QQ群通知,请加入QQ群:954470234。

综合考核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能力、专业素质、学术背景和科研创新潜质。

综合考核采取现场面试形式。考试时长为每位考生不少于3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考核成绩=第一部分*10%+第二部分*90%。

第一部分:英文自我介绍和问答(不需要PPT);

第二部分:考生展示和问答(需要PPT,7-10分钟)。PPT主要介绍已经取得的成果、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设想、预期成果、创新思想等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背景、综合素质和科研潜能,同时考核考生对将从事的专业的了解程度、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逻辑思维等综合素质。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考生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情况(导师必须具有“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名额)及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招生计划额度内,学院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及综合考核成绩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ee.jlu.edu.cn/yjsjy/yjsgz.htm)公示,公示期3天。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见附件),需由考生本人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报考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考生的录取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吉林大学在编教职工、全日制博士专项计划考生允许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考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六、信息公开

1.学院会在网站发布考试工作办法、参加考试所有考生成绩、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等重要信息。

2.学院接受考生对考试、录取过程及结果的咨询和质疑。考生对各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3.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其他事项

1.因招生计划有限,招考方式多样,考生在报考前,应和报考导师取得联系,以确定报考专业或导师是否有招生计划。

2.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博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等业务。

3.凡与我院教职员工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考生,必须在报名表“本人自述”中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考生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时,必须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公函。

八、若国家在2027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院将对本细则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九、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十、本实施细则由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唐敖庆楼D324

邮政编码:130012

咨询电话:0431-85168416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

202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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