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非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0-2021学年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接受学历教育的在籍研究生开展2020-2021学年思想总结鉴定工作;
2.二、三年级非在职研究生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新生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在原培养单位参加评选,使用硕士学号);
3.二、三年级非在职研究生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新生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在原培养单位参加评选,使用硕士学号)。
二、评选条件
学院严格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组织评选,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关评选细则《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暂行)》,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下同),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
2.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0%。
3.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
三、有关要求
本次评奖评优奖学金的论文成果必须公开(包含online状态)发表,且online日期应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二年级研究生)和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0月13日(三年级研究生),同一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学术成果赋分仅限前两作者(包括非学生作者),作者排序按自然署名顺序。国家发明专利以取得专利授权证书为准。
具体要求参考《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暂行)》。
四、时间安排及申报办法
1.所有申请人10月13日16:00前,登陆https://oep.jlu.edu.cn/papers(如登陆后显示非成果发表申请界面,注销后登陆https://oep.jlu.edu.cn/papers.list.php),使用学生校内邮箱及密码登陆系统,点击顶部“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编辑2020-2021申请书”,完善基本信息,点击“学生自评”录入评语及分数,所有成果信息和附件确认无误后,提交“最终版本”才算提交成功。
2.学生根据个人成果及实践经历,录入信息,提供附件证明材料(附件清晰,且突出标记online时间、署名单位排序、刊物名称、作者排序等);“实践能力”中附件要求提供清晰证明参加活动的材料。
3.“优秀研究生”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自上而下顺次排序,不再单独申报。
4.“优秀研究生干部”在“实践能力”中“分值来源”选择个人职务后,“描述”录入“校优秀研究生干部/院优秀研究生干部”,“附件”上传《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电子版。
5.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申报、填表、上交,系统综合计算分数,未在学院综合测评系统(oep.jlu.edu.cn)申请的,逾期不再受理。
6.指导教师10月15日12:00前登录网站(https://oep.jlu.edu.cn/papers),使用教工校内邮箱及密码登录系统,对本人指导的研究生申报材料做出审核确认并给出师评成绩。
7.评选结果学院公示三天,获奖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gim.jlu.edu.cn)中“奖励项目申请”栏申报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公示期后,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经研究生工作部审核、财务处欠费筛查后予以公示。
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10月20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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