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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年10月16日 19:45:3 发表部门: 点击次数:

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255号)、《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196号)、《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197号),现将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级、2021级全日制研究生。

2022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在原研究生培养单位参加评选。

二、制定评选细则

学院严格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组织评选,成立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订《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细则》(见附件)。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及师评互评阶段

10181200前,符合参评条件的申请人登陆https://oep.jlu.edu.cn(简称“oep系统,校外申请人登录 https://vpn.jlu.edu.cn/ 开放性创新实验管理模块),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同时联系指导教师登录“oep”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做出审核确认和打分,联系互评小组同学登录“oep”系统对申请人作出评价和打分。操作流程详见附件《“oep”系统操作指南》。

同时,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jlu.edu.cn/)进行学校系统申报。操作流程见附件《奖学金申请-研究生使用操作手册》和《荣誉称号申请-研究生使用手册》。

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申报两个系统,缺一不可,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二)学院评审阶段

1021日前,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基于择优原则,以及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相应的评选条件与评选比例组织评选,确定获奖名单。

(三)学院公示阶段

1024日前,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学院在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奖励项目审核。学院统一打印《吉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报审批表》《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和汇总表等相关表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四)学校审核及公示阶段

1030日前,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学院上报的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及财务欠费筛查,通过后在校内办公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1. 表彰奖励

    对获奖研究生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将对应的审批表装入本人档案。

    五、相关要求

    1.本次评奖评优奖学金的学术成果必须公开(包含online状态)发表,且online日期应为202191日至2022831日(二年级研究生)和202191日至20221018日(三年级研究生),同一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学术成果作者排序按自然署名顺序,仅限前两作者(包括非学生作者)。国家发明专利以取得专利授权证书为准,除系统导师一作后作者排序按自然署名顺序。

    2.学生根据个人成果及实践经历,录入信息,学术成果赋分仅限前两作者(包括非学生作者),提供附件证明材料(附件清晰,且突出标记online时间、署名单位排序、刊物名称、作者排序等,如果刊物没有online时间请标注清楚“等同online时间为XXX,该文章确未重复申报”);实践能力中附件要求提供清晰证明参加活动的材料。

3.优秀研究生必须获得本次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4.本学年度未提交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的研究生,不符合本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资格。

5.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1024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

六、申诉处理

如果对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原则、评选程序、申报材料、评选结果等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举报。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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