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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

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6:00:44 发表部门: 点击次数:

根据《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1〕110号)工作要求,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鼓励研究生健康发展、全面成才,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基础学制内在籍应届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名额控制在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以内。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原则。

(三)保证质量,择优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 尊敬师长,勤劳勇敢,积极实践,爱校荣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公益活动。

4. 刻苦学习,勇于探索,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5. 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日常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6.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和谐。

7. 当前学历期间,曾获得研究生荣誉称号或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二)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的研究生优先:

1.到西部地区、到边远艰苦地区、到基层或国家急需行业就业者优先毕业后参军入伍(含文职)或从事军工领域科学技术研究工作者(经过用人单位就业协议确认后)优先;

2.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创新创业、公益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

4.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者。

5.担任院级及以上研究生干部,获得过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者优先。

(三)当前学历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或取消获奖资格:

1.违反学风与学术道德规范者;

2.有必修课未一次性通过者;

3.有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4.多次不按时参加科研及集体活动者。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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