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及《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8〕23号)的要求,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为做好2023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
2.符合要求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研究生可参加2023年度学业奖学金的评选。
二、获奖范围
1.符合参评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获学业奖学金;
2.符合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70%可获学业奖学金,其中前40%可获学校学业奖学金,41%-70%可获学院学业奖学金(在学校划拨的40%获奖比例基础上,学院增加30%获奖比例)。原则上硕士研究生获奖名额按比例分配给各个专业。第一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原则上80%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20%用于全国统考研究生。
三、奖励标准
1.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学校发放);
2.硕士研究生学校奖励(前40%)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学校发放),学院奖励(41%-70%)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学院发放)。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
五、制定评审细则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并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六、评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及民主评议阶段
10月19日16:00前,符合参评条件的申请人登陆https://oep.jlu.edu.cn(简称“oep系统”,(简称“oep系统”,校外申请人登录https://vpn.jlu.edu.cn/中“开放性创新实验管理”模块),点击学业奖申报键,提交电子申报材料。
同时联系指导教师登录“oep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做出审核确认和评议;联系互评小组同学登录“oep系统”对申请人作出评议。操作流程详见附件《“oep系统”操作指南》。
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oep系统”申报和民主评议,系统将准时关闭。系统中保留原评奖评优时候的申请数据,已经测评过的同学确认后无需重复测评。
(二)学院评审及公示阶段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基于择优原则,以及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相应的评选条件与评选比例组织评选,确定初评获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校级学业奖学金获奖研究生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jlu.edu.cn/),在申请“学业奖学金”模块中进行网上申请,等待学院统一审核。提交《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一页排版打印)至D324。
(三)学校审核及公示阶段
学院将初评结果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校对初评结果审核评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七、申诉处理
如果对本奖学金评审原则、评审程序、申报材料、评审结果等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举报,纸质版说明提交至D324。
八、表彰奖励
对获奖研究生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校级学业奖学金获奖研究生的《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存入个人档案。
九、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欠缴学费和住宿费的(已办理绿色通道的新生除外);
2.学期考核不合格的;
3.保留学籍的;
4.受纪律处分仍在处分期的。
十、有关要求
1.硕士一年级研究生默认所有人都申请;硕士二年级、三年级研究生自愿申请。
2.本次学业奖学金的学术成果必须公开(包含online状态)发表,且online日期应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二年级研究生)和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19日(三年级研究生),同一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集成光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吉林大学实验区”或“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State Key Laboratory of Integrated Optoelectronics, College of Electronic Science & Engineering, Jilin University)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成果按100%计算绩点;非第一署名单位的成果不计入。
4.综述类论文按对应论文分类绩点30%认定,在信息录入及证明材料中应清晰标注。
5.学术成果赋分仅限前两作者(包括非学生作者),按照自然排序使用,排序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分配比例80%、20%,限两名有效作者)。
6.专利类除系统导师一作后限前两作者(包括非学生作者),按照自然排序使用,排序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分配比例80%、20%,限两名有效作者)。
7.新刊成果分类为“其他高水平文章(SCI检索)”。
8.学术成果需提供附件证明材料,附件清晰且突出标记online时间、署名单位排序、刊物名称、作者排序、综述类文章等,如果刊物没有online时间请标注清楚“等同online时间为XXX,承诺该成果确未重复申报”。
9.对于(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根据其所处的培养层次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标准。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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