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精准资助,保障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办法》(校发〔2020〕252号)要求,学院成立经济关注对象认定评议小组,现将经济关注对象认定评议小组名单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9月1日-9月7日(共计5个工作日)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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